【培养】关于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报告(2019—2020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将培养环节考核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报告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读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含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

二、考核形式

年度报告考核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三、具体工作

(一)请于导师沟通,年度报告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员不少于3人,其中1名为小组组长。

(二)组织实施年度报告考核工作。

(三)博士生上传年度报告考核表。操作指南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1214日前,各博士研究生上传年度报告考核表。

附件:博士生年度报告操作指南(博士生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