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第一学期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9350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研究生不能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毕业的,应提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即日起,需延长学习年限至20217月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学籍系统中自主查询、在线申请,申请表格(可在线下载)和申请流程附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13月的研究生无需申请延期。

请各位老师通知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学生在学籍系统申请延期,并提醒:

(1)申请表不能为空,需填写后拍照或扫描上传;

(2)“申请人签名”栏可手写或者使用照片式电子签名;

(3)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的“导师签名”栏不能为空,可手写或者使用照片式电子签名

注: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学校不再为延期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本次延期不受影响,可正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至2021年7月。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流程.doc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