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十六届“十佳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激发全校女生奋发向上的热情,引导师大女大学生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各方面不断取得更突出的成绩,学校拟开展“十佳女大学生”的活动,希望各位女同学们多多参加,有意向的同学可以于11月30号前将报名表发送至rkrong@163.com阮宽容同学处。 
 
 
 
关于举办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十六届“十佳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实体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了激发全校女生奋发向上的热情,引导师大女大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新时代女性精神,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各方面不断取得更突出的成绩,校妇委会、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决定在全体女生中开展评选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十六届“十佳女大学生”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女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优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5.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获校级(含)以上荣誉者。(如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志愿者工作、文体比赛,表现突出者;如积极进行科研发明、写作著述,获市级、国家级专利,著作出版者;如意志品质出色,道德风尚突出。)
 
三、评选方法
1.各院(系、所)自行组织评选,并推荐本院(系、所)1-2名候选人上报至校团委,并将申报表(见附件一)及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5日17:00前交至各校区学生会办公室(地址见通知末尾);同时,候选人需将电子版申报表、申报材料、生活照1-2张、100字个人简介发至校团委tw@admin.ecnu.edu.cn,并抄送至十佳女大学生公邮sjndxs2016@163.com ,文件名为26届+院系+候选人。
2.校妇委会、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将与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复选候选人。
3.复选候选人将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并接受全校师生投票。
4.校妇委会、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与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复选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并结合网络投票综合评定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十六届“十佳女大学生”人选。
注:现场答辩规则:
1.各选手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每人答辩时间为5分钟,分别是自我陈述3分钟、评委提问回答2分钟。参加答辩的候选人应严格控制时间。
3.由评审小组最终商议确定第二十六届“十佳女大学生”人选。
 
四、日程安排
11月20日下发通知,进行宣传活动
11月20日—12月1日各院系自行评选
12月1日—12月5日上报材料
12月5日—12月10日审核确定复选候选人
12月10日—12月17日网络宣传
12月21日现场答辩
12月23日公示
注:以上时间安排均为暂定,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五、奖励方法
1.对“十佳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在校报、广播台、宣传栏进行事迹宣传。
 
 
校学生会办公室地址: 
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02 室
闵行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区113室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15:30—17:00 
 
以上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方式:021-54342654
 
华东师范大学妇委会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会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