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2.不进行破格复试。

3.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统考招生计划

是否接受调剂

045100教育

01学科教学(生物)普通非全项目

非全日制

12

045100教育

80学科教学(生物)规培专项

非全日制

1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01学科教学(生物)普通项目

全日制

9

071000生物学

01植物学

全日制

11

071000生物学

02动物学

全日制

16

071000生物学

03生理学

全日制

3

071000生物学

04神经生物学

全日制

13

071000生物学

05细胞生物学

全日制

19

071000生物学

06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全日制

27

086000生物与医药

01生物技术与工程

全日制

20

100100基础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2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我院将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3月24日至3月29日之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在学院复试QQ群中进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1. 复试前,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 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学生资格审核资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16点之前。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4)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总分300分)和外语能力考核(总分200分),均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同时,还将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我院在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进行排序,基础医学(100100)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他学科按招生方向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4.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徐老师,电话:021-54342604,电子信箱:jxu@bio.ecnu.edu.cn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21-54341037,电子邮箱lpwang@mail.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8日


附件:【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硕士复试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