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实际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我校2026年应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其中,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仅限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申请。


二、评选人数

学院分配名额如下表:

非师范本科生

市本科生优秀毕业生

3

校本科生优秀毕业生

6

师范本科生

市本科生优秀毕业生

4

校本科生优秀毕业生

9

总计

7

15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的评选条件。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处分;申请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本科生应在标准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生在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应在全年级(或专业或班级)前50%以内,原则上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评选: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家防务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至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升学或深造的毕业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的各种专业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重要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名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类国家级核心学科竞赛目录》);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工作骨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相关表彰,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应符合上海市当年要求的其他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华师学〔2024〕36号)的要求,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制定学院当年评选细则,发布评选通知。评审细则应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或由评审委员会对异议进行审议决定后方可执行。

  (二)学生自主申请(3月30日截止

申请学生需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https://xgxt.ecnu.edu.cn/#/login/),具体方法参见: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student/#/。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获得学校推荐后还需在上海市指定系统填写信息,具体方法参见《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学生操作手册》。因学生本人未申请而产生的遗漏情况、因学生本人填写而产生的错误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院系评审及审批417日截止

1.由辅导员负责所带教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不参加民主评议的本科生视作放弃评选;民主评议中若发现有拉票现象,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学研工部、校团委等其他相关部门经民主程序推荐产生的候选人,由学校向学院推荐并统一参加民主评议与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不占各单位名额;如未通过审核,该名额自动取消。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评审时可在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未获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如已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可推荐为校优秀毕业生,不占学院名额。

4.学院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辅导员于4月17日前完成系统审批。

(四)学院汇总材料(5月8日截止

候选人打印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可在单位审批后,登录学生信息系统自行打印《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交至辅导员汇总。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学校核实后,于4月23日-28日期间登录上海市指定系统(详见《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学生操作手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纸质版并提交至辅导员汇总。所有登记表应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五)学校复核及公示

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如符合校优秀毕业生条件者,自动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五、其他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学院签报学生工作部,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一)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二)不能在当年正常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所有。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如对以上评选细则有异议,请于3月30日12:00前实名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反映,以便及时沟通完善评定办法,谢谢配合。

联系信箱:htfan@bio.ecnu.edu.cn。


学院公示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建议实名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沟通予以答复。


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莉萍、叶海峰、朱瑞良、刘长燕、李二超、李大力、李初旭、张美玲、范慧婷、金靖、党远鸿、桑艺宁

支部纪检委员代表、学生代表(申请者除外)


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诉委员会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莉萍、刘长燕、李初旭、时南、张子怡、范慧婷、谈周婷

联系信箱:htfan@bio.ec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学生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