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流程安排,拟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助学金、励志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注册在籍在校研究生。各助学金评选范围以具体助学金、励志类奖学金的评审要求为准。
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注册在籍在校的预本科生、研究生;
3、申请各类助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4、大部分助学金的获得是建立在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的,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5、符合各项助学金的其它相关具体参评要求。
二、本次可申请助学金项目
1、淑卿助学金(研究生),能达助学金(研究生),详情参见表一。
表一:助学金表
名称 | 金额(元/人) | 评选范围 | 名额 |
淑卿助学金(研究生) | 5000 |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 2、成绩优良。 | 2 |
能达助学金(研究生) | 5000 |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 | 1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0月12日前 | 学生助学金网上申请。 | 拟申请的学生需自主登录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网站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助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 |
10月15日前 | 相关材料的提交 | 1. 提交证明材料至辅导员处,在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范围内,辅导员团队从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综合评定。 (注:已提交奖学金证明材料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但是仍需要在系统上报名。) 2. 学院核实学生陈述的真实性。 |
10月21日前 | 学院按照提交材料整理排序 | 确定学院助学金推荐名单,网上审批。 |
四、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助学金实施办法
网址链接:http://www.zizhu.ecnu.edu.cn/Regulation/Details/14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