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我校的具体情况,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材料
(1)个人陈述。介绍本人的学习业绩、工作成果、曾参与过的科研项目、专业学术兴趣、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2)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可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的主页
http://www.yjsy.ecnu.edu.cn/zsb/zsb.htm.)下载和填写。
(3)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各类证书(奖状)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所有材料请用A4纸填写和打印(复印)。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办法
(1)申请人将材料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限10月7日前寄到。
(2)经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所审核同意后,我校即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工作约于10月20日前结束。
(3)经复试合格的申请人,由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接收函,一般为10月25日前。
(4)申请人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
http://www.chinayz.com.cn , 限10月31日前。
(5)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我校接收函、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交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现场确认的日期为11月10日至14日。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项。
(6)申请人可能还需领取由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推荐免试生专用报考登记表(封面盖有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如有则需完成填写、盖章等事宜,并与报考点经现场确认后提供(打印)的有关信息(材料)、本科就读学校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及报考登记表规定的附加材料一并寄送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迟于11月24日。
4.其他
推荐免试资格(即名额、指标)系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提供),是否接收属招生单位决定。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的报名考试。
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2005年6月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还需通过体检、调档政审等事项)。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政编码 200062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021―6223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