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维护我校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自通知之日起,凡在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正在进行的动物实验,需补齐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文件才可继续进行;新增加的动物实验项目,在实验开始前须主动申请动物实验伦理委员审查,审查通过者才能开始实验,否则,动物中心拒绝接受并按违反《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处理。
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pdf
华东师范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空表).doc
第二届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