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启动通知


各单位:

  为了维护我校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自通知之日起,凡在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正在进行的动物实验,需补齐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文件才可继续进行;新增加的动物实验项目,在实验开始前须主动申请动物实验伦理委员审查,审查通过者才能开始实验,否则,动物中心拒绝接受并按违反《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处理。

  

 

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20131112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pdf

华东师范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空表).doc

第二届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