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拟录取硕士新生录取材料的说明


生科院2018拟录取硕士考生:

    请及时在系统中查询打印调档公函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如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将人事档案材料(含党员团员组织材料)和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填妥盖章)同袋在4月25日前直接寄送到我院的党组织,以便进行政审。录取通知书约6月初寄发(未到不寄发)。

    ※如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将你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填妥盖章)在4月25日前寄送到生命科学学院党组织,政审暂先按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所填内容进行。寄发录取通知书约6月初。考生毕业后,请将你的全部人事档案(含大学本科就读之前材料、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学业材料、大学本科毕业材料、党员团员组织材料等)一并同袋寄送到生命科学学院党组织(6月下旬或7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如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全部人事档案内材料与之前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所填不符而涉及是否取消入学报到和就读研究生资格,我校当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如取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退回原处。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老师 收

只接受EMS或顺丰。封面注明是硕士思政表。以免信件丢失。

请勿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和人事档案材料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如因误邮递和延误政审而影响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

    教育部在招生报名的网报时,教育部网络系统已对考生的学历进行了校验,部分考生亦已知晓本人的学历信息被定为有疑待查,或已办理了教育部的网上或书面学历认证。经初试复试,此部分考生如为拟录取,则教育部会再次校验此部分考生的学历,请此部分拟录取考生,将教育部网上或书面认证所得认证报告在复试后即交院系所。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此部分考生如未通过学历认证,则不可作为拟录取名单上报,此项工作或会影响有关拟录取考生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寄发,亦会据实取消有关拟录取考生的研究生录取资格。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