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援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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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2005年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2005年我校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切实做好2003年2年期和2004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2004年西部计划2年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召开的“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市项目办关于2005年上海市西部计划实施工作的部署等精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促进协调、形成合力,保证西部志愿者计划圆满完成。
(二)志愿者招募工作
招募范围为2005年应届毕业生。
1.广泛动员
(1)4月20日起,利用校园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向毕业班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喊响“到西部去”的口号,形成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2)校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要求,向毕业生印发由全国项目办同意编制的西部计划招募手册。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校内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开展集中报名活动。在报名活动中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同时,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3)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社会”、“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等主题大力宣传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报名审核
(1)报名。4月22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以到团委领取报名登记表或者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从可报岗位中,选择3个意向服务岗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3)交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至校团委(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审核。项目办通过面试、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考核、预选。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对通过预选的学生,要详细记录其联系方式,确保他们离校后的联系渠道畅通。
(5)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上报团市委。
3.志愿者选拔
(1)岗位对接。校项目办根据市项目办提供的名单,与报名的大学生面谈,了解报名者的思想动态、是否具有影响志愿服务的既往病史等信息,确认报名者是否愿意到所选择的岗位开展服务。将岗位对接情况同意汇总后报市项目办。已确认的报名者情况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及时与报名者签定《招募协议》。
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统一,既完成招募指标,又尽量满足需求。在选拔工作期间与市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
(2)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积极协助市项目办做好本校入选学生的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市项目办进行调换。
(3)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
志愿者选拔工作是西部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毕业教育的重要契机。校项目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完成。对于未能入选者,也将肯定他们的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在不同岗位为祖国和人民作贡献。
4.审定确认
(1)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2)6月中旬,上海市项目办受全国项目办委托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5.其他工作
(1)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校;服务期满后由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2)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
(三)志愿者日常管理
1.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全国项目办颁行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大事件和责任事故通报办法(试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校项目办、各院系应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
2.建立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
(四)就业服务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西部计划在广大青年学生心目中的感召力和信任度,对于今后西部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压力大,要及早动手,提前做好准备。
校项目办要办好国家、上海市以及本校西部计划的各项配套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尽早主动联系志愿者,掌握志愿者升学、就业的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并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服务方案。要充分发挥本校资源优势,为每位志愿者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岗位,切实服务于志愿者。要关心考研、专升本志愿者的报考事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在同等条件下对报考本校生源及外校生源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对于已落实升学事宜的志愿者,协助其办理入学、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手续。在志愿者尚未就业或升学之前,要对其生活等各方面给予尽可能的关心和帮助。
总之,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协调各方,争取使每位返校志愿者能够顺利就业、升学,确保2005年返校志愿者就业工作圆满完成。
(五)激励表彰
1.根据国家规定,志愿者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志愿者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2.主办单位定期联合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项目实施单位。
3.服务期间,志愿者可加入志愿者人才库,参加专门面向志愿者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四、国家政策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经费保障
志愿者服务期间国家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家庭所在地或服务地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
五、我校鼓励政策
(一)参与项目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如果曾经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负责补贴余下的全部利息,并协助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二)参与项目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的,返校后颁发奖金10000元;参与项目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的,返校后颁发奖金15000元。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依据教育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可以给予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可授予“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五)若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报名该项目后被录取的,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由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作好用人单位信息沟通工作。

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小明
副组长:杨咏梅
组员:高向东 解超 吴薇 邱化寅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华东师范大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任:杨咏梅
副主任:吴薇
执行副主任:黄燕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