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生本人务必认真阅读通知要求,明确学校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申请办法:
2、学生本人需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库平台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依次进入“研究生系统”→“我的事务”→“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励申请信息”(注意“申请奖励名称”下拉框中应选择“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或“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请注意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7日。
3、同时学生本人还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注:本次提交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院系意见”及“学校意见”一栏可暂时不用填写。
(2)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各种校级荣誉证书复印件
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证书,或者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学金证书。
(3)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或其他有代表性的成果(请提交个人已发表文章的首页或录用函复印件)
请申请的同学将上述纸质材料于3月18日(周一)下午4:30之前交到闵行生物楼163办公室徐进老师(54342604)或中北校区脑功能研究所107高虹老师处(62233970)。
4、评选办法及安排:
(1)学院将成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小组,小组成员由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和各学科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共同拟定评选细则并参与评选,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均要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在网上进行审批并提交学校公示和审批。
5、注意事项
已经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称号:
(1)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在学校规定的最后离校日前仍未签约,无明确去向者。
生命科学学院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