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申请答辩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6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均按结业处理,但考虑到个别研究生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决定,目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超过6年,硕士超过5年)的研究生如已完成学位论文,拟申请进入答辩毕业流程,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签报研究生院(一人一事一签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报上海市教委并获批后,方可进入答辩毕业流程。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