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一)个人信息维护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确认
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后,且经审批通过者,待个人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后,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二)答辩前资格审核
(三)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博士学位论文由院系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检测须在递交学位办盲审论文前完成。对不同重合率结果的具体处理程序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四)论文盲审及评阅
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审批表,同时提交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和盲审论文至生科院163办公室徐老师处。对超常年限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超过五年),加送两篇学位论文进行盲审。从本学期起,盲审论文只须提交一篇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269_010101_52100000000_LW.pdf),电子版论文使用光盘提交,每人一张,光盘上贴便签纸写明学号和名字,以备区分。
二级学科代码请下载本通知附件查阅后填写。
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需符合上述格式,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隐去致谢部分,科研成果仅需写出题目及刊物名称。
关于论文评阅与盲审结果的认定,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
1.评阅
按照规定,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位,皆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博导至少1位;对是否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阅人,学校不做要求。
评阅由答辩秘书老师安排送出。
2.盲审
盲审由学位办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4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研究生院全年接受论文答辩申请的各项工作,但学位申请和审批工作每年只安排6月和12月两次。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4月8日前提交盲审论文,4月8日后提交学位办盲审论文的同学,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填写答辩申请
答辩时间应严格按照盲审规定,安排在盲审期后(“计划盲审返回时间” 可于盲审送出后,在学位申请系统的“查看盲审评阅总评”页面中查看)。
答辩申请未经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或7位专家组成,且均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博导不少于半数;论文指导教师不可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包括论文评阅人,但论文评阅人的比例原则上必须低于答辩委员会人数的50%;同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含2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担任。学位申请者不得参加组织接待工作。
2.打印答辩材料、张贴答辩公告
3.答辩完成后,由院系秘书老师(徐老师)录入答辩结果
(六)学位申请
答辩通过且科研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即可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学位申请相关内容。
(七)学位审批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学位
博士生的答辩工作须在6月1日前完成,并于6月2日前向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
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八)提交材料
学位审批通过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学位申请书1本、评阅意见书2份、盲审意见书3或5份、答辩材料1套、答辩决议1页、信息表1份
2.学位申请材料一套(寄送人事档案用):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决议1页
3.学位论文2本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论文。
二、其他事项
1.论文封皮的领取
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生,可领取封皮20张,含盲审(3本)、评阅(2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答辩委员会(5本)、学位办(2本)的论文(共计14本)。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通知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统一封皮模板。
论文封皮领取地点及方式:
请凭本人校园卡至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各文印室登记后领取。具体地点如下:
中山北路校区:
1、师大一村330号(近华师大工会)便利文印室
2、9舍底楼西侧(近华师大校园卡中心)惠师文印室
3、教材科(原保卫处对面)
闵行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A区118 文印中心
2.学位申请系统的使用
本学期的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