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秋季毕业研究生注销研究生证办理学籍卡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通知


以下是2016届秋季毕业研究生注销研究生证办理学籍卡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通知:
    1、研究生证注销
    根据《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证和校徽管理规定》第五条:研究生毕业,应办理离校手续,可保留校徽,研究生证加盖注销章后可留作纪念。
    请各个院系于5月23日起到研究生院综合办(中北、闵行均可)领取注销章一个。
    研究生证由各院系加盖注销章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并将学生名单(姓名+学号)汇总后,于2016年6月底前邮件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办(zsb2@yjsy.ecnu.edu.cn)后,由综合办统一办理离校手续的“研究生院”审批环节,学生可不必前往研究生院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盖章方法为:学生照片处骑缝加盖。
    2、毕业研究生学籍卡片盖章
    请各个院系将填妥(毕业情况等)的研究生学籍卡片(一式二份),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闵行行政楼316,中北可信使中转至闵行校区,办理后统一信使返还),办理毕业盖章手续;盖章后,一份学籍卡留在研究生院,用于归档;另一份学籍卡返还院系,进入学生人事档案。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领取
    请各个院系自即日起,至研究生院综合办(中北、闵行均可)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院系盖章后,以班级为单位前往学生工作部加盖公章和学校意见 。
    学生工作部公章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07室,电话:54344702。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