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的安排,我校自2011年秋季开始,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本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摄像地点 :

中山北路校区    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闵行校区    行政办公楼307(研究生院会议室)

二、摄像时间 :

    2016323日(星期三)9001600

           3月24(星期四)9001600

325(星期五)9001600

          

三、摄像要求 :

    1、届时被摄对象需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确认信息,故请所有学生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

    2、因摄影背景为浅蓝色,请避免穿着浅蓝色衣物。

    3、在学校参加拍摄的,每位研究生需20元拍照费。于拍照前交给摄影人员。

4、如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于上述时日参加摄像,必须在430日前到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补拍,否则将因无照片信息而不能如期取得学历证书,详情如下: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交通: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公交65-四川北路虬江路

 四、其他:

1、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如果曾参加过2016年春季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可以不参加此次拍摄。

    2、以上通知针对所有双证生(学号以5开头),单证生相片采集的通知请参见专业学位办有关通知。

    3、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2016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