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博士学位候选人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检验博士研究生对本专业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以及科研发展能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制度。本次资格考试主要在2015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和2014级本科直博研究生中进行,2015级之前的博士研究生如没有进行资格考试,本次可一并考核。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成立资格考试委员会,认真做好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以下4点需要注意:
1.资格考试细则如有更新,请将更新后的版本报培养处备案;
2.资格考试中面试部分时间确定后,请告知研究生院培养处;
3.资格考试过程中请做好记录(相关表格请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情况表”),考试结束后将此表1份交给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存档;
4.资格考试完毕后;请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将考试结果录入公共数据库。录入途径: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学术型学位培养——成绩管理——培养环节成绩录入,在课程类别中选择“资格考试”,在成绩中选择“通过”或“不通过”,提交完成。
资格考试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