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落实学校卓越育人的精神,激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学校设立“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老师和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并注意申请和审批推荐时间节点:

 

一、参评对象及申请条件

校长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校注册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体锻达标。

3、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学术科研特别突出,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原创论文或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竞赛、实践竞赛或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

2)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者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重大体育、文化和艺术竞赛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应;

4)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绩。

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名额全校每年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10000/人。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名额全校每年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20000/人。

 

三、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115日—1111日,学生申请阶段。

申请人依据知情、自愿、诚实的原则,通过学生信息系统提交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注: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因学生本人未申请而产生的遗漏情况、因学生本人填写而产生的错误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

21112日—1118日,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1)   申请人的导师通过学生信息系统在学生的学生电子申请表格填写导师意见。(详细操作方法请见附件3:导师操作手册

2)   各实体培养单位负责人至学生信息系统进行审批。(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同学优先推荐)

3)   学生本人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通过系统导出,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学生纸质佐证材料(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签字并盖章,一并于1116日下午16:00前统一交至生命科学学院165办公室范老师处,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31119日—1215日,学校评审、公示阶段。

联系人:高帆施丹辉

联系电话:62237559 62233117 

地点: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4,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4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导师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