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2018-2019年度)评审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9〕19 号)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 基本情况
凡具有中国国籍、已取得正式学籍且在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已完成注册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表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奖励标准为2万元。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1万元,分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5万元,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2万元。
3.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一般在9月份申请。各类奖学金同一学生该学年内不能重复获得。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多次获得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申报使用,包括此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过程使用过的未发表科研成果也不能再次使用。科研成果统计截止日期为奖学金申报的截止日期。
二、获奖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成果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的排序前移一位。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学生优先。
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申请当年研究生奖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 关于科研成果的评定细则
参考 附件三、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草案)。
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 特别说明
经学工党委、学工部研究,决定对在2018年9月-2019年8月期间,被查出宿舍内持有或使用违章电器超过三次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学金降一等级直至取消评奖资格处理。
三、组织领导
本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见下),全面负责和领导本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和公示工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中的答辩环节由系主任召集系内学科主任及全体教授组成答辩评审小组负责。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最终名单的确定及上报。
生命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姜晓东 李大力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王群、江文正、陈立侨、赵云龙、许玲、张季平、杜冰、马欣然、林龙年、徐敏华、李初旭、石玉帛、王琛、1个硕士代表、1个博士代表
四、评审
1.评审程序如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1日截止)
申请者打开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9月24日16:00前,提交申请表、候选人信息表(申请表及信息表电子版发至辅导员处)并附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作者及作者单位页复印件、期刊分区网页截图等有关纸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超过规定时限没有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的研究生,视作自动放弃。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初审及选拔: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与成果统计后,符合资格的申报人需如实计算个人所得科研成果得分,并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经导师检查确认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发给研究生秘书汇总。若此过程中申请人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奖学金申报资格。系主任组织本系教授组成答辩评审小组,对所有的有效硕士/博士生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答辩必须本人到场,否则按照放弃评选资格处理),并给出相应环节的分数。最终根据总分排序和各奖项名额,选拔出各奖学金推荐人选,并将名单汇总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评审:经系推荐产生的各项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后,按学校本年度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校报送初选名单。
2.公示奖学金评审细则及初步名单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申诉委员会会提出申诉,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备注:申诉请具实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及时给予答复;生命科学学院申诉委员会(研究生奖学金)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玉帛ybshi@bio.ecnu.edu.cn;54342604
王 琛cwang@bio.ecnu.edu.cn;54344149
徐敏华mhxu@brain.ecnu.edu.cn;54341037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追回所发奖学金,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资格,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文件如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
附件为相关文件:
3.附件三、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草案).pdf
4.附件四、2019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信息表.xls
说明一、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节点
即日起至9月21日止 学生完成网上申请
9月19—24日 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9月25—27日 研究生秘书(辅导员)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与成果统计
9月27—30日 系主任负责组织奖学金申请答辩评审会
10月8-9日 学院召开奖学金评审会
10月10—14日 学院网上公示入选各项奖助学金名单及排名
10月10—14日 入选学生完成纸质材料填报等事宜
10月14—16日 学院经复核无误后完成网上审批并提交学校
说明二、2019年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名额
奖助名称 | 金额(元) | 类别 | 名额 | 参评范围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博士) | 30000 | 博士 | 6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基本名额: 生物学系2人,生命医学系4人; |
国家奖学金(硕士) | 20000 | 硕士 | 10 | 基本名额: 生物学系3人,生命医学系5人; 机动名额2人,根据申请情况学院统筹安排 | |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 | 2000 | 全部 | 5 |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根据申请情况在申请中选拔产生 |
分众奖学金 | 5000 | 全部 | 3 | 1、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为有困难的优秀学生; 2、全日制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
少数民族奖学金 | 1000 | 1 | 全日制注册在校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
原则上本表中所列奖学金同一学生该学年内不重复获得。 |
注:以上各项奖学金基本按照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说明三、创新创业大赛竞赛名称
序号 | 竞赛名称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8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9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10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1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2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3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4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15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6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17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8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