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 号)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严格遵循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基础上,结合我院本科生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校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根据上海市通知文件规定,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总额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本科生和研究生、全日制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评选比例和人数互不通用。

根据我院本科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如下表:

班级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

2016级非师范班

2

3

2016级菁英班

2

1

总计

4

4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六)本科生申请者还应具备一个下述条件:

1.在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或专业或班级)前20%以内;

2.在国家级以上的各种专业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荣誉;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相关表彰;

对虽未符合上述条件者,但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由院系推荐并附上相关材料报学校批准,学校审批同意的可具有申请资格。在大学期间,没有任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经历的,应不列入评选对象。凡在校期间受到各种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均无申请资格。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请(415日截止):

1.符合上述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2.申请人需填写登记表和信息表(见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将电子版发至辅导员邮箱(邮箱地址:cxli@bio.ecnu.edu.cn,邮件标题:班级-姓名-市优毕/校优毕)。

超过规定时限(截止时间202041524:00)没有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的本科生,视作自动放弃。

(二)院系评审及审批(430日截止)

1.由辅导员负责所带教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不参加民主评议的本科生视作放弃评选;民主评议中若发现有拉票现象,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由院系领导、教授代表、辅导员代表、院系团委书记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对班级民主评议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综合考虑院系党团组织和辅导员的意见后,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评选出本院系的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不占院系名额(系统目前显示的名额不包括校团委推荐名额,415日后会增加该部分名额并告知相关院系),但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4.根据学校今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

5.经院系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名单需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系负责网上审批。

(三)学校复评及公示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实体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评,将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七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即为当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即为当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自动转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评审参考

综合评分(满分100)= 民主评议(80%+学院评分(20%)。

民主评议分数=学生实际得票数/班级学生总人数×100

注: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分需综合考量学生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情况。


六、时间节点拟定如下,如有特殊情况需稍作调整的,会提前公告。

1.网上申请时间:即日至2020415

2.递交申请材料:415日前发至辅导员邮箱

3.评选细则公示时间:410-412

4.民主评议: 416-418

5.学院评审时间: 419-424

6.院系公示时间: 425-427

7.院系审批时间: 428-29

8.材料报送学校时间:430


七、其他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在离校前有违纪、学术不端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在学校规定的最后离校日前仍未签约,无明确去向者。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如对以上评选细则有异议,请于41212:00前实名向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反映,以便及时沟通完善评定办法,谢谢配合。

联系信箱:cxli@bio.ecnu.edu.cn;联系电话:13918922145

学院公示初步名单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建议实名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沟通予以答复,谢谢配合。

 

  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群、王琛、石玉帛、江文正、李大力、李初旭、范慧婷、姜晓东、翁杰敏、徐敏华

  学生代表(申请者除外)

 

  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诉委员会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琛、李初旭、范慧婷、徐敏华

  联系信箱:htfan@bio.ecnu.edu.cnmhxu@brain.ecnu.edu.cn


附件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关于做好2020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